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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我提過,一個印度的教派舉的例子,
就是看到一個人掉進井裡,千萬別救他,
因為,那是他的業,他必須還! 不能阻止這因果輪....


我覺得,道理是對的,但例子舉得怪~
因為在我們一般人的"善"的觀念裡,
是不能見死不救的!


我想,換一個方式來解釋,比較淺的~
在職場或軍中,對於新進人員來說,
一定有一段難捱的適應期。
這時,對於菜鳥來說,老鳥的磨難是既殘酷又無情的,
但....這就是我說的必要之惡!
也許老鳥愈嚴厲,對逼菜鳥愈快進入順境,熟悉一切!


換個別的例子來說,比方說,
你在兩個對象之中抉擇了其中之一,
對另一個,可能因抱歉而心軟,
可是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,
長痛不如短痛! 於是,明確地拒絕變成了必要之惡!
你必須,讓對方認知,體悟到痛是必須的,
這樣,才能從絕望中得到教訓,
從苦痛中蛻變出自己該走的路。
(應該說,會被不選擇,也是有當世因果的,
為什麼不被選擇,是有原因可追溯的)


一個人一輩子  該在哪件事上面被呼幾個巴掌,
是註定的!  少呼一個,都不會體悟到他該體悟的真理。


我知道,也許現在我說的,跟印度教說的那件事
是兩碼子事,但是......
我無法見死不救,
所以因為不忍心,而介入了別人的業,
變成與他一起共同承擔,這是在介入的時候,
就應該清楚明白的點。


你的介入,是延長了他還業報的時間嗎?
我認為不! 因為,這世間生生不息的能量
一直不停在輪轉著!
你的介入,與其說是延長,倒不如說是改變!
這才是因果的意義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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