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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歧視文,
如果真的令單身的人不悅,
那就當我在胡說八道好了。


我也單身了30年。
吃喝玩樂愉快到不行~~
我知道那種美好。


不過,我想說,"單身公害"這句話其實其來有自,
因為單身人的腦袋跟婚姻人的腦袋真的不一樣。
先不論他們對於許多事情的觀念真的...
都會從一個"沒有家累的成人"的角度去思考,
然後又愛對一個有家累要顧及小孩發展的父母大放厥詞。
一個沒有走過一段關係的人,要用想像去批判別人的那段關係,
(不管是婚姻..親子..或姻親等關係)
用"空穴來風"四字形容最洽當。。


不過,其實我真正要說的是,單身人的恐慌。
對於歲月漸長這件事,
單身人感嘆老去,就是老去,因為你的注意力在自己身上。
而有小孩的人,他的生命是在小孩身上延續的,
所以對於老去有種理所當然的感覺,因為你更期待小孩成長。


"小姐"這稱謂,20歲很剛好,30歲也OK,40歲有點勉強,
50歲稍稍奇怪,60歲以上.....還是稱女士比較恰當吧。。。


不過如果有小孩,30歲是XX太太,40歲是XX媽媽,
50-60歲也許就是奶奶了,瞧! 多麼順阿!!


結論:走到甚麼階段就該有甚麼體驗,千萬別抗拒,因為時光不等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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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非我莫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