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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人要先愛自己,才有能力愛別人! ]


這句話,常常聽到。
我來闡述一下,我體驗的到的真諦好了。


人與人的交會,一開始,第一眼印象都差不多,
也許有美醜之分,或是一見鍾情,
相處久了,也許因為契合,
或心靈相通,而愛上對方,
但說到底還是為了自己的喜好。


"愛",是種感覺  自由心證,很主觀的
所以,愛本身  是沒有罪的,
有罪的,是客觀條件。
因為顧及身分,家庭,父母,經濟,學歷,同儕眼光,自卑心理....等因素,
使得自己,不得不貶抑  愛 的念頭。


這跟愛自己,或是愛別人,有什麼相關呢?
我論,人一開始愛上某人,
是為了自己,絕非為了別人。
就算是,那也是藉口! 
說穿了,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感受或虛榮。
那更糟! 不純正的出發點,假道學的偽君子!


先愛了自己,然後愛上別人,
然後,因為愛上了別人,
泯滅了自己的個性和需求,
配合他的步調,只為了怕失去那個人
所以,這時開始失去自己!


這時的你,已無法好好愛自己,
近乎呈現一種拉鋸,一種矛盾!
你不是自己,只是為了怕失去別人而勉強做的自己,
這樣的你,不是你,也不是你喜歡的自己,你甚至討厭自己。


可是,很矛盾的,當你都不願意為對方改變的時候,
那表示,你愛自己勝過愛他,
那也某種程度的表示,你不夠愛他。
理論上 夠愛的話,會一直想往對方身上靠過去~
渴望著他的回應,你也因此獲得滿足!
當然,若反之,你沒感受到這些,表示他不夠愛你。


理想的狀況之下,兩個相愛的人,
可以愛對方,包容對方,同時也不會泯滅自己。
看到他開心,你會比任何人都高興。所以,
你會覺得,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,
你願意,為他摘下天上的星星,只求他一笑。
而因為他夠愛你,會有對等付出,
會樂於見到,你保持自己的樣子。
他愛你,就是愛原來的你,原汁原味的你,
你變了,就失去了愛你的初衷了呀!


不僅僅愛情如此,所有感情都是。
在沒有小孩之初,甚至你擁有小孩,最初也是為了延續自己。
但他來到你的生活,漸漸成長,
你泯滅了自己的生活..改變了習慣,
無怨無悔,只為求他平安喜樂,
你存在的目的,彷彿只為他天真無邪的笑容!


所以,當你漸漸覺得,
失去了自己,不要懷疑,那是因為你夠愛他。
但,如果對方讓你喪失自己,那可能他愛自己比愛你多。
你要做的,是把自己找回來,好好地愛,
否則,在你不愛自己之後,
接下來,你會恨對方,也會恨自己的!


相信我,無論如何,
一定要先愛自己,才能有能力 愛別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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